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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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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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4日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实施四周年之际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等单位,在县人民广场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活动,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、参与、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,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高质量发展,积极助力平安海原建设。
宣传现场,悬挂横幅、宣传标语2幅,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,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,普及社区矫正相关知识,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现场参与群众宣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的适用范围和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,以案释法,增强法律意识,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与认可度,引导群众积极关注、关心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,鼓励群众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,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。
今后,我院将不断深化与各政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,开展更多的精准法治宣传教育,并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监督,多策并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,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。